第三十四章(1/2)

夏叶磨磨蹭蹭地起床,穿好衣裳之后对着自己的长发无奈。头发全部盘起来,绾成发髻盘在脑后,用青色的发带束起,整个发型就算是做好了。

身上的衣裳是一套玫红色的襦裙,束腰的设计显得她的腰身非常的纤细。

就着熊起打来的温水洗脸,用自己前些时候做沐浴露的时候顺手做的洗面奶洗了脸,擦干之后就出门吃饭去了。

不出门的时候,夏叶是从来都不会化妆的,宅在家还化妆给谁看?好吧,在这里她化妆是给熊起看的,但是她懒得画。

夏叶的装束虽然说没有多么的出众,但是看起来却干净利落,跟她个人的气质比较吻合。都是干净爽利的模样,气质也是干干净净的,没有那么多的累赘。

熊起见夏叶出来,眼睛一亮。

以前就说过了,熊起之所以会买夏叶是因为夏叶很合他的眼缘。并不是一见钟情,见色起义,而是觉得这个人看起来挺舒服的,也因为被催婚催得紧,所以觉得娶回家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什么的。

后来,这个身体换了芯子了,属于宋熙然的灵魂融合了夏叶的身体,再加上熊起的悉心照顾药膳滋补,整个人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。

现在夏叶如果走出去,肯定很少人觉得她就是老夏家那个闺女,判若两人有木有?

“媳妇,过来吃饭了。”熊起看着夏叶的模样很喜欢,尤其是想起昨夜自家媳妇的热情就更加的欣喜甜蜜了。

看见她出来,赶紧招呼她过来坐下,然后面面俱到地给她拉椅子,给她盛饭,给她夹菜,简直二十四孝老公的模样。

“今天还是继续做连弩吗?”夏叶一边喝粥,一边看着熊起问道。熊起的手艺真的不是盖的,就算是药膳都做得非常的好吃,让夏叶再一次觉得自己赚到了。

“嗯,趁着没什么事就把连弩给做出来,过几天就是秋收了。”熊起点头,“虽然咱们家没有种田,把田都租出去了,但是还是能帮就帮,尤其是秋树家,他们家种着咱家的田,帮一把是一把。”

“花婶家种的田多吗?他们租着咱家的地,日子过得怎么样?”夏叶对花婶的观感挺不错的,这几天因为她养身子宅在家不出门,花婶也来过几次看她,不过因为忙,逗留的时间很短。

不过夏叶对花婶的印象,就是个爽利淳朴的农村妇女,就跟她当年有次去乡村旅游的时候遇到的妇女一样,挺爽利的个女人。

熊起见夏叶对花婶家的情况好奇,也慢慢地将自己知道的告诉她,给她解惑。

花婶的丈夫张天民是个老实汉子,但是身体不在好,好几年前上山打猎的时候伤得很重,虽然被抢救了回来,但是还是不能继续打猎了,而且每逢阴雨天,伤口处总是会隐隐作痛,需要花费很多的药钱。

而花婶家的小儿子张秋枫还在念书,每年的束脩都是不小的开支;然后花婶家除了秋树和小儿子张秋枫之外,还有老二张秋林,老三张秋森以及两个妹妹。

除了这几个之外,秋树已经成亲生了像个女儿;老二张秋林也成亲有了一岁的儿子。于是,一个还没有分家的家里,十几口人的开支也是很大的。

所以,即使把熊起的田给租来种,他们的家也不怎么富裕的。不过,花婶很会过日子,而且也不是什么恶婆婆,当年给儿子相看媳妇也是挑人品好的闺女,所以阖家和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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