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六章 街头武夫阶段(防盗版)(2/2)

首映式里的观众只见到摄影机跟随吴邪的背影奔跑在香港的街道,一路穿过七弯八拐的巷子,追追停停,其间不断有人从人物背后、镜头之前穿行而过。

这段长镜头最精彩的是中间穿过一间餐厅的部分,群众演员多而复杂,一人犯错则镜头废弃,却被萧炎处理的井井有条,一路拍到吴邪追逐曾志韦饰演的小偷来到街尾,这时镜头还不停止,两人的对白依然在继续……

最后直到吴邪饰演的男主角放走了小偷,这段长达4分50秒的长镜头才算结束,中间竟然没有出现一丝差错。

如果这段长镜头只是时间长,过程复杂,那国外也不是没有类似的经典,萧炎这段顶多能称之为“影史最佳长镜头之一”。

但让人叹为观止的是,萧炎并非将长镜头作为“炫耀”的手段,这段长镜头的运用不漏痕迹,让人觉察不出存在,但却将香港一整条街道的特色景象一览无余,尽数收纳到这段4分50秒的长镜头里。

不过最牛逼的地方,还是那个令人无以复加的第三人称追逐视角,这才是前所未见的鬼斧之作!

没错了,这段长镜头最让人拍案叫绝的地方,正是镜头始终保持距离跟随在吴邪的身后,一直保持两米左右的距离。

这些导演无法想象,摄影师是如何扛着一个摄像机跑的飞快,并能与吴邪始终保持这样一段固定的距离?

这才是这段长镜头里最不可思议的地方,原本以这个年代的技术不可能实现,因为不可能始终保持距离,甚至不可能有人手持摄像机跑得这么快。

曾志韦可是踢足球出身的龙虎武师,别看他的个头矮,但是身体素质极佳,跑起来更是飞快。

萧炎让他全力奔跑,吴邪自然能轻易追上,但是摄影师可没这个功夫。

所以这场戏是由萧炎亲自上阵,是他扛着一部摄影机跟着两位演员跑了一整条街。

最后剧组一算距离,这三人竟然跑了接近一千米。

曾志韦演完时都累得蹲下直喘气,差点跑吐了。

吴邪却脸色不变,一副还能再拍一趟的气人表情。

但最惊悚的还是扛着25斤重的摄像机,一路跟随两人跑完全程的萧炎。

这就过分了,萧炎在拍完后还只是喘着粗气,比曾志韦恢复的都快,简直不是人!

也正是有萧炎这个不是人的怪物,这段20年后都要依靠电脑特效和新式装备才能拍出来的镜头,此时居然没有丝毫斧凿的痕迹,完全有资格拿下任何电影节的“最佳摄影”奖项,因为全世界只有中原娱乐能拍出这样的镜头。

但就是不知道,这个奖该颁要给只拍了这一段的萧炎,还是颁给黄岳泰。

这段载入史册的第三视角长镜头过去后,剧情开始按照原版发展。

但与原版乏善可陈的技术层面,萧炎在这部电影里极为讲究对光的运用,总是采用罕见的角度拍摄,以及各种色彩滤镜的使用,这使他的版本强出原版几个档次。

台下的导演们越看越觉得不对劲,这部电影的色彩为什么那么丰富?简直有一种油腻的感觉,就像油画?

这就要归功于萧炎从蔡司那高价买到的一块f0.95镜头,他将这块价值二十万英镑的镜头稍加改装后,安装到了摄象机上。

这块f0.95镜头带来的巨大透光量,使得他在拍摄室内景物时不需要人造光源,甚至点上几根蜡烛就够用了。

这么奢侈的拍摄手段,这帮大导演可没资格享用。

要知道,单是这20万英镑就打破香港电影的投资记录了,谁有这么大的手笔?

萧炎不光有这块f0.95镜头的加成,这部电影光是各项设备的租借就达到20万英镑,胶卷也都是订购的贵价货,也就是说光在拍摄器材和胶卷方面,他就花了四十多万英镑,差不多三百多万港币。

这样好的设备打底,再加上无论是室外风景还是室内空间,萧炎在构图用光上都极其用心,成像后就像是一幅幅流动的精美油画,随便拉出一幅,都能挂到墙上。

这也是这部电影必然能拿奖的一个凭仗,开头那段奇迹般的长镜头,再加上精心的构图,罕见的拍摄角度,油画般的画面,光是这些加成就使得这部电影像是一部艺术品。

此时从无可挑剔的画面和镜头回归到剧情,萧炎把这部电影的女主角设定为一个中奥混血,丈夫在股灾中破产跑路,身边还带着一个三岁大的女儿,生活在一座刚刚经受股灾摧残的混乱城市里。

电影开头就能见到街上的市民脸上都是惶惶不可终日的状态,包括女主角出现后,也是一副孤独和缺乏安全感的状态。

男主角依然是被一个女友甩掉的倒霉蛋,至于哪个女人会甩掉这么帅的男主角这种BUG?

嗯……萧炎对此完全没有考虑,李姐万岁!

这部电影的总体剧情并没有撕裂般的修改,方育平只是在枝节处进行了一些艺术性的填充,特别是对白修改的很文青。

萧炎表示很喜欢,这部电影就该文青一点,绝对不能太俗气。

电影开端基本上还延续着男女主角从相遇到相知,借助音乐互相了解彼此,释放自己的过程。

第一段剧情,男主和女主的相遇,没有波澜壮阔的情景,没有排山倒海的表白,而是在喧嚣繁杂的闹市,凭借一首美妙的音乐,连接了一对失去灵魂的男女。

这是两只行尸走肉的野鬼,在不经意撞间见了另一个自己,仅仅几个眼神和寥寥数语,便在音符之下完成了从相遇到相知的过程。

这个情节虽然简易,但默契十足,在萧炎镜头的加成下,逼格瞬间碾压了99%的爱情电影。

吴邪开头在街头独自演唱的一首“浪人情歌”,用七十年代的标准来看,当然能评个五星,而且非常符合男主角被女甩的心态。

萧炎在开拍前就提出要求,一两首国语歌是打通台湾市场必要条件,将来进入国内也需要国语歌,所以全是英文歌也不妥,于是吴邪就交出了这首“浪人情歌”。

黄沾和顾嘉辉等音乐领域的专业人士,这时候当然又觉得自己是如此的不堪。

他们已经在疯狂学习,但是吴邪每次露面都让他们有种放弃创作的心态,因为越是追赶,差的好像越多?

当然了,流行音乐说难听点,就是口水歌,档次并不高。

但问题是在单纯配乐方面,他们似乎也远不如吴邪,差得更多。

而且,口水歌也分高低,有些口水歌也能登上大雅之堂,比如吴邪创作的第二首歌,便是一首在全世界都能雅俗共赏的神曲。

天色已黑,男主不再唱白天的口水歌,因为白天他唱的是那些人们爱听的歌,这样才会有人给钱。而夜晚,他开始唱自己的歌,陶醉忘情的唱,即使人来人往也不会停下。

这时男主角屌丝心态发作,画面切到一段回忆杀,大意是他当时创作不出满意的作品,美貌贴心的前女友安慰他:“焦躁是灵感的敌人,只有想起美好的事物和记忆,你才会写出最好的歌曲”。

男主这时想起了与前女友愉快的回忆,于是当场蹲坐在路旁,内心在一种强烈的冲动下,只用了20分钟就写完了《此情可待》的创作。

然后嘛,当然就是开始了自弹自唱……

远隔重洋,日复一日。

我逐渐变得忧郁。

我可以在电话里听见你的声音。

但这并不能减轻我的悲伤。

如果再也不能与你相见。

我们又怎么能够说永远?

无论你去何地。

无论你做何事。

我都将会在这里等你!

无论怎么样。

无论我多悲伤。

我都将会在这里等你!

我始终都认为。

我们的感情会天长地久。

我听见你的笑声,我品尝眼泪。

但此刻我已不能接近你。

…………

这么牛逼的一首歌,当然不能让男主一个人干唱,那多尴尬啊!

珍妮小姐姐出场了,她饰演一个卖花的女孩被男主吸引了,她那大大的眼睛闪烁着孩童一样的天真。

她说,你的歌肯定是为某个人而写的,你应该很爱她。

这还用说嘛,歌词就摆在那里呢。

吴邪创作的这首英文歌素质极佳,即便以二十年后的标准,依然能评上五星,搁在这个年代足以冲击任何电影节的最佳音乐奖。

开场两首歌,马上就让所有对萧炎的怀疑都不见了。

但这两首歌还只是开始,随着他与她初次见面后,他返回家中看到女友的照片,再次触景生情,于是又一首国语歌出现了。

这首“我好想你”是大佬无意中翻阅自己的音乐库中找到的,他知道再多找一找还会有更好的选择,但这首既然已经足以在这个年代获得五星评价,又能跟剧情应景,那还何必继续寻找呢?

这首歌比较考验歌手唱功,吴邪当然没问题,但是那句“关了灯全都一个样”的歌词必须修改,这可太小时代了。

这也是大佬另一个采用这首歌的原因,小时代的歌抄了就抄了,根本不用讲道理。

黄沾等人再度无语,这又是一首让他们汗颜的神曲,貌似这样的神曲还有6首,看来他们今晚注定了要被吴邪一人打击的体无完肤了。

其他的观众却都在享受着一场视听盛宴,萧炎在镜头和色调上的讲究,吴邪在音乐上的毫无保留,真的为观众创造了一场视听的盛宴!

他和她相遇之后,便是逐渐相知的剧情了……

这时画面来到钢琴店,她希望他教导自己弹钢琴,于是她弹钢琴,他弹吉他,一句一句,慢慢配合,随后他和她开始合唱,他们互相看着,琴弦和琴键,这个世界似乎只剩下了他们。

萧炎在这个镜头里使用了类似王家卫的升格镜头和延时摄影,再加上独特的拍摄角度,真的给人一种全世界就他们两个人的感觉。

他和她就在这种奇妙的镜头里合唱了第四首歌——“Way.Back.Into.Love”,又是一首20年后也能评五星的经典歌曲。

黄沾和顾嘉辉等人已经开始麻木,他们觉得自己已经跌到谷底,再多的打击也无法让他们动容了。

但还是没想到,下一个打击会来的这么如此之快。

他和她在巴士上,他终于敞开了心扉,直面曾经的回忆,这时候自然又是透过音符来表达。

这首“风往北吹”自然是国语歌,这是电影中第4首能评上五星的好歌。

此时电影还未过半,却已经有了四首足以拿奖的神曲,现在连外行观众都觉得不可思议,吴邪一个人怎么能创作出这么多牛逼的歌曲?他怎么能这么天才?

电影剧情还在继续发展,他随她回家做客,她请他在自家店铺里给她修吸尘器……然后她也邀请他回家做客,他看着她用德语与奥地利母亲交谈,看她的女儿满地乱爬……

电影发展到这里,既没有床戏,也没有拥吻,更没有争吵和喋喋不休,甚至没有**的语言和暧昧的眼神。

但正是这样的平凡相处更让人信服,更让人舒服,更让人内心触动。

他这时已对她有些动心,于是请她给自己的曲子填词。

而她也恢复了神采,晚上去便利店时,独自走在空无一人的街头,心满意足的拿着他的乐谱,唱着自己刚刚填好的新鲜的词,这首“If.You.Want.Me”配合长长的路,寂静的夜,偏执的女主角,又寂寞又美好。

他这时也在回忆,伴随着一首“Drenched”。

这首歌之后,他说他决定去伦敦,她以为他要去找那个他爱的女孩,但他是想跟她一起,只是他们都无法开口。

于是,两个很穷的人,去酒吧找鼓手,贝司,花了两千块找录音室。

那个录音室的负责人起初看不起这些像流浪汉一样的杂牌军,可最后被他们的歌声征服了,帮助这些人录制了一张DEMO。

这首歌便是“Nothing's.Gonna.Change.My.Love.For.You”,又一首五星神曲,甚至要比先前的“此情可待”更加经典。

晚上,他和她待在录音室里,他终于提出希望她和他一块去台湾。

但是她不能走,她有一个三岁大的女儿,还有一个刚刚回来的丈夫。

两个人在寂静的录音室里,又一首“The.Hill”被女主弹唱出来。

但此时观众已经被一首接一首的神曲刺激的麻木了,再多的神曲也无法刺激到他们,反而是进入高潮的剧情更加吸引着他们。

他已经知道她不会跟自己走,于是带着录好的DEMO,决定回台湾追寻音乐的梦想。

临走之前,两人一同登上了太平山,远眺着似乎恢复了生机的香港全景,但此时他和她心里都清楚,他们没法一起走,他们没有未来。

所以当他问她:“你爱他(她丈夫)吗?”

女人用德语说:“我爱的是你”。

但是他没有听懂,她也不会直白告诉他,这是不能说的。

就这样,两个互相拥抱取暖后的男女,没有生离死别的恸哭,没有落花如雨的渲染,只有一个深深的拥抱,一句无言的呢喃。

男主角默默地离开了,为自己的音乐梦想,也为了自己曾深爱过的女人。

她的丈夫也回来了,他们会重回原来的生活,为了让女儿拥有一个健全幸福的家庭。

这或许是最合理的结局,两个人在这颗浩大的星球上,相遇了一次,一起唱了很多歌,在美妙的音符里,一切都已经达到最完美的状态,那就只能让它停在那儿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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