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百九十二章想共赢的的天书魃(三)(2/2)

寸草不生?

明明她的天书是一片青青草原。

“宝儿,你看飘落在你身上的是什么?”

“那是雨啊,你见哪个失控旱魃降临,还能下雨的?”

“你得感谢本座,若不是这些雨,你可能连泥坑都没有。”

笙歌伸手轻撩耳际的头发,幽幽说道。

没办法,天书就是心善。

轩辕藜灵力失控,身躯无法容纳干旱之力,但她可以啊。

天书那么厚,随便翻一页都行。

嗯,她是世界上第一个可以精准控制力量的旱魃。

强悍的一批。

“诛杀令那玩意儿,你觉得对本座还有用吗?”

“宝儿,睁开眼看看世界吧,别固步自封,沉醉于自己战神的辉煌里难以自拔。”

“偷偷告诉你,那些凶兽是给本座面子。”

杀人诛心,又不只这条小蛟龙会用。

“实际上你一文不值。”

“这便是自命清高的下场。”

笙歌扔下最后几个字,闪身进入了雨幕之中,凉风裹挟着雨滴,拂过面颊,落在肩头。

被塞进伤口的草,化为了血肉,源源不断的生机涌现着。

想要天书死,不如早早洗洗睡觉做个梦。

跟迪明掰扯了那么久,她大致理清楚了这个世界。

上古,神与人共存,灵气格外充沛。

天神试图通过培植代言人选择巫师掌控人界大荒。

人与神,在漫长的岁月中交锋争斗。

天神高高在上,人族无力抵抗。

但人族首领统一大荒之后,不必再向以往那般对神予取予求。

天资聪颖的人,可修炼通过登天梯进入神界。

而神人受古天帝制约,不可轻易降临凡间。

轩辕藜修炼成神,念及家国,私下凡间,助轩辕国一统大荒,却失了神骨,无法容纳庞大的力量,变成了神智不清的旱魃。

轩辕国国主,如今的大荒之主,令迪明斩杀姜藜,以平混乱。

那迪明是何许人呢,一介妖修,得了轩辕藜庇护,缔结婚书,渡了天劫成神。

可二次天劫,这条小蛟龙又毅然决然的化成女身,招摇过市。

紧接着,便是笙歌来了之后的故事了。

那她现在去哪里呢?当然是回轩辕国国都,给父王大人一个天大的惊喜啊。

父母在不远游,她是一本孝顺又机灵的小天书。

乘风腾云,缩地成寸,一日万里。

统一大荒之战,刚过去不久,百废待兴,哪怕是国都都算不得热闹繁华。

坐落于国都东北角的皇城,古朴大气,恢弘壮阔,颇有一种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慷慨雄浑。

“父王,您惊喜吗?”

笙歌嘴角上挑,笑吟吟的问道。

轩辕国国主,神情复杂,顿了许久,方才开口。

“你可以控制好力量了?”

轩辕藜,是他曾经的骄傲,也是整个轩辕国的骄傲。甚至在他大一统的过程中,立下了无上功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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